广东开大考试考点设置和管理办法(试行)
粤开大教务〔2016〕13 号--2016 年 2 月 28 日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开放大学考试考点的设置和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广东开放大学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点定义
广东开放大学(以下简称“广东开大”)考试考点(以下简 称“考点”)是指由特定单位管理、具有组织考试条件、经过广东开放大学批准的实施考试的地点。考点既是一个管理概念,也是一个场所概念,可以是所属分校(学院)的学校所在地,也可 =以是各分校(学院)租用的其他学校或单位的所在地;一个考点 的所有考场必须在同一地点。
二、设置原则及条件
(一)设置原则和要求
1.考点设置要严格履行申报和审批手续,由专人负责考点的设置和档案的管理。
2.考点原则上设在县(区)级及以上城市。
3.与广东开大合作办学的分校(学院)均可单独申报考点。
4.合理规划考点设置,不盲目增设考点。考点设置应综合考虑考生规模、考点之间合理的距离、设施条件等因素。
5.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分校(学院)必须在所属行政区域设立考点,禁止跨区域设立考点。
(二)设置条件
1.考点必须具有广东开放大学正式批准的开放教育分校(学院)教学点的资格。
2.考点应由专人负责,设置主考 1 人、副主考 1-2 人,符合条件的监考和考务工作人员若干人,并严格执行广东开放大学考试的各项管理规定。
3.每个考点应具有 3 间以上能容纳 30 人及以上的计算机教室,设备配置能满足网络考试的要求;同时具备 5 个以上的标准考场。标准考场的基本要求为:考场的桌椅应符合成人考试的特 点;每个考场容纳考生人数 25 或 30 人;考生座位单人、单桌、单行排列,前后左右间距应在80cm 以上。
4.考点要设立专门的保密室,房间必须是钢混(或者砖混)结构,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等功能,配备铁门、铁窗、铁柜。保密室要配备摄像或相关报警设备,保密室或保密柜配备双锁,钥匙由两人分别掌管。
5.考点所在地交通便利,标志明显,周边环境良好,无噪音、光线等干扰,考场采光、通风、保温等基本条件满足考试要求,考试区域易于与其他区域隔离,便于设置明显的警戒线。
三、报批程序
考点申报必须经过申请、审批的程序。获准设置的考点,在广东开大及各分校(学院)备案。
(一)考点申请:考点申请单位填写《广东开放大学考试考点申报表》(附表 1),向广东开大提出考点设置申请,同时填写《广东开放大学考试考点汇总表》(附表 3)报广东开大备案。
(二)考点审批:广东开大根据考点设置原则和条件以及当地考点的设置和分布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议,必要时对考点进行实地考察。广东开大在接到考点申报材料 20 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各分校(学院),并将所有考点在网上进行公示。
四、考点管理
(一)考点实行主考责任制。主考由各分校(学院)校(院)长担任,副主考由副校(院)级领导担任。主考是考点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考点及考点负责人、监考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考点名称、地址、主考、联系人等信息变更的,要按考点申报程序与时限,及时报广东开大备案。
(三)各分校(学院)要建立考点申请、审批档案,妥善保管考点申报材料和考点设置批复文件。
五、违规处理
(一)对于违规设点或不能履行相应职责,在考试工作中出 现以下重大问题的考点,广东开大将区别情况,以通报批评、暂停组考资格限期整改、取消考试考点资格等进行处理。
1.擅自变动考试时间的。
2.擅自变更、增设考试场所的。
3.发生有组织作弊、违纪事件的。
4.考试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重大事故。
(二)暂停组织考试资格限期整改的考点,整改后须向广东开大提交整改报告,经广东开大验收、审核、批准后方可恢复组织考试资格。
(三)被取消的考点,两年内不得申报考点。整改通过后,方可重新申请。
六、考点撤销
(一)考点经广东开大批准后方可撤销。
(二)教学点已被撤销的,考点相应予以撤销。
七、职责划分
广东开大和各分校(学院)考试管理部门是考试的日常管理与实施机构。
(一)广东开大
1.制定考点设置和管理办法,指导分校(学院)考点设置与管理。
2.负责考点的审批、评优与撤消。
3.组织开展对考点设置和考试组织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4.建立考点年审制,每年对考点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对不合格的考点进行警告或予以撤销其考点资格。
5.负责对各类违纪事件的处理及通报。
6.负责考点档案的管理。
(二)分校(学院)
1.根据广东开大考点设置与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当地考点设置与管理的实施细则,指导考点完成考试的实施与管理工作。
2.对考点的设置进行规划、协调。
3.组织考点申报。
4.按照有关要求,每年对现有考点进行一次检查和整改。
5.定期对考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并及时备案。
6.负责对各类违纪事件进行核实、处理,并报广东开大。
7.负责考点档案的管理。包括:考点申报材料、考场编排、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名单、考试组织工作、试卷订单、考点设置批复等信息,考点绩效考核记录和监考、巡视人员的巡视记录、考点的考后总结等。
八、临时考点设置
(一)临时考点
临时考点是指组织考试受到教学场所或其他客观条件限制,未完全达到正式考点的条件,但办学规模确实需要就地组织课程考试,通过租用或借用符合考点设置条件的教学场地而临时设立的考点。
(二)临时考点申报、审批和管理
1.临时考点每次组织考试均须报批。申报临时考点需填写《广东开放大学考试临时考点申报表》(附表 2)。
2.临时考点的报批程序和管理参照正式考点的执行。
九、其他说明
(一)本办法由广东开大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