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放大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广东开放大学(以下简称“广东开大”)及国家开放大学(广东分部)(以下简称“国开广东分部”)统一考试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考试工作平稳实施,维护考点、考场和学校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试卷保密安全管理规定》、《广播电视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关于将现行考试管理制度更名为国家开放大学考试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成立广东开放大学考试领导小组的通知》、《广东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东开大和国开广东分部考试组织过程中所涉及各环节发生的可能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各类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包括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的试卷(答案)安全保密事件,考试实施中出现的突发事件,以及网络有害信息等影响考试和社会稳定的其它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依法监管。各考点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加强考试各环节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考试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考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广东开大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和指导各考点考试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考点应分别成立考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所辖考点范围内考试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协调当地公安、保密、卫生、电力、通信等部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3.及时上报,快速反应。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事件时,应按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波及范围,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广东开大成立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考试工作和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确保快速有效地处理考试突发事件,将其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考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开大教务处,具体负责考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一)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务副校长
组员:校长办公室、开大教务处、法律与行政管理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与标准化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纪委办(监察处、审计处合署)负责人。
(二)考试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加强对我校考试工作的领导,审定学校考试工作重大事项;
2.审定考试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3.指导、检查和监督考试工作;
4.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对考试期间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作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保证考试顺利进行。具体包括:
(1)协调各方面力量,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在不可抗拒的外来因素对考试产生重大影响时,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3)针对不同类型等级的考试安全事件,提出不同的应急处置意见并督促落实;
(4)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1.校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与有关上级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
2.开大教务处负责组考、考风考纪建设、试卷安全保密工作以及协调各考点开展工作。
3.基建与后勤管理处负责考试期间的车辆、供电、通讯的保障。
4.纪委办(监察处、审计处合署)负责特殊问题的处理以及违规违法行为的追踪调查。
三、突发事件处置原则
(一)安全稳定原则
以保护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考试正常秩序为最高原则。
(二)早抓早防原则
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着眼于把问题解决在本地,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及时妥善原则
立足于思想教育和依法办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采取思想教育、协商调解,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行政手段和法律措施等多种方式,及时妥善处置。
(四)冷静应对原则
沉着应对,矜持冷静,慎用强制措施,果断妥善处置。
(五)宁顺勿激原则
处置突发事件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教育疏导、分化瓦解为主,果断及时处置,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发生引起的社会、政治影响。
四、报告制度
(一)一般程序
1.事发国开广东分部市级电大考点,由市级电大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广东开大考试领导小组。
2.事发国开广东分部县级电大考点,由县级电大在第一时间直接所属市级电大。
3.国开广东分部市级电大院接到县级电大考点的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派出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广东开大考试领导小组。
4.事发广东开大考试各考点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广东开大考试领导小组。
(二)特别程序
对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课程考试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各考点除立即逐级上报外,还应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还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做好重大事件情况记录。
五、事件等级的确认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分为二个等级:
(一)Ⅰ级事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为Ⅰ级事件:
1.考试期间发生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
2.考试期间发生突发性恐怖事件或大面积爆发传染病;
3.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
4.在命题、印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泄密;
5.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
6.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
(二)Ⅱ级事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事件:
1.试卷启封后,发现试卷科目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者试卷数量与考场编排不符,或者试卷有缺页、漏印、重影、损坏等情况;
2.考试过程中,发现试卷试题出现明显错误;
3.考试过程中,考点突然停电;
4.考试过程中,考试机出现病毒和软件故障,或者局域网出现中断、病毒和软件故障等;
5.其他不可预测的一般事件。
六、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见附件。
七、附则
(一)各考点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实施方案。
(二)本预案指导广东开大考试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本预案由广东开大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预案同时废止。
附:广东开放大学考试突发事件处置办法
事件等级 |
突发事件 情况 |
处置办法 |
Ⅰ级 |
考试期间发生战争、突发性恐怖事件、自然灾害或大面积爆发传染病时 |
考试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停考、缓考或其他处置措施。 |
Ⅰ级 |
在考试过程中发生台风、暴雨等灾害天气 |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05号令《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各考点在针对本考点区域,对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和雷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以上等级的灾害天气预报对应影响的考试时段,可以向上申请停考、补考事宜。 |
Ⅰ级 |
考前发现在印刷校对过程发生试题泄密 |
1.立即按报告制度上报,并组成事故调查组,确定泄密试卷卷号及属性,研究事故处理方案。 2.对省命题试卷,在试题库另选备用试卷,由广东开大教务处偕同厂方领导共同全程监控重印。 3.查处泄密事件,确定事故方案处理并上报广东开大考试领导小组。 4.广东开大用考试指挥系统及短信通平台发布信息,并通过考务Q群或电话通报沟通考试信息。 |
Ⅰ级 |
考前发现在试卷保管地发生试题泄密 |
1.立即按报告制度上报,并组成事故调查组,确定泄密试卷卷号及属性。 2.对国家开大命题试卷,立即上报国家开放大学,等候国家开放大学处理决定。 3.对省命题试卷,视影响范围而确定处理办法,下发通知紧急停考该科目考试、确定重考时间。 4.查处泄密事件,确定事故处理方案并上报广东开大考试领导小组。 5.广东开大通过考试指挥系统及短信通平台等渠道发布信息,并通过考务Q群或电话通报沟通考试信息。 |
Ⅰ级 |
考后发现试题泄密 |
1.立即上报主管校领导和考试领导小组,确定泄密试卷卷号及属性。 2.组成事故调查组,查处泄密事件,视情况而定是否取消广东开大全部或某考点的该科成绩,并安排重考。 3.查处泄密事件,确定事故处理方案并上报广东开大考试领导小组。 4.广东开大通过考试指挥系统及短信通平台等渠道发布信息,并通过考务Q群或电话通报沟通考试信息。 |
Ⅰ级 |
发现大面积考试舞弊导致考场纪律失控 |
1.监考员应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报告考点主考,并将情况按规定在《考点考场登记表》或《考场情况报告单》中予以记录。 2.主考可视情况加派监考员控制局面以防波及并影响临近考场,同时速报广东开大考试领导小组。 3.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Ⅰ级 |
考试科目提前两天以上时间开考 |
立即将详细情况报广东开大考试领导小组。对国家开大命题试卷,广东开大考试领导小组第一时间报国开考试领导小组,等候国家开放大学处理决定;对省命题试卷,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监考员在拆封试卷后、下发考生前发现,则应立即将试卷原样装入试卷袋中,同时报主考,由主考(或会同上级派出的巡考人员)清点、封装被拆封试卷,上述步骤完成,确认试卷无泄密可能后,要求监考员签写保密保证书后放行。 2.若试卷发给考生后才发现,对非试卷科目所属专业考生,则应立即回收试卷,将试卷原样装入试卷袋。 3.上报主考,由主考(或会同上级派出的巡考人员)清点、封装被拆封试卷,上述步骤完成,确认试卷无泄密可能后,放行该部分考生,对试卷科目所属专业考生,在完成该科目的考试后放行。 4.该科目正常考试时间不变,使用备用试卷考试。 5.广东开大通过考试指挥系统及短信通平台等渠道发布信息,并通过考务Q群或电话通报沟通考试信息。 |
Ⅰ级 |
考试科目提前两天以内(含两天)时间开考 |
立即将详细情况报广东开大考试领导小组。对国家开大命题试卷,广东开大考试领导小组第一时间报国开考试领导小组,等候国家开放大学处理决定;对省命题试卷,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监考员在拆封试卷后、下发考生前发现,则应立即将试卷原样装入试卷袋中,同时报主考,由主考((或会同上级派出的巡考人员)清点、封装被拆封试卷,上述步骤完成,确认试卷无泄密可能后,要求监考员签写保密保证书后放行。 2.若试卷发给考生后才发现,对非试卷科目所属专业考生,则应立即回收试卷,将试卷原样装入试卷袋中后上报主考(或会同上级派出的巡考人员)清点、封装被拆封试卷,上述步骤完成,确认试卷无泄密可能后,放行该部分考生,对试卷科目所属专业考生,在完成该科目考试后放行;更正该科目正常考试时间,使用备用试卷考试。 3.广东开大通过考试指挥系统及短信通平台等渠道发布信息,并通过考务Q群或电话通报沟通考试信息。 |
Ⅰ级 |
当日考试科目提前开考 |
1.立即将详细情况报广东开大考试领导小组。 2.若监考员在拆封试卷后、下发考生前发现,则应立即将试卷原样装入试卷进袋中,同时报主考,由主考(或会同上级派出的巡考人员)清点、封装被拆封试卷,并对监考员采取隔离措施到该科目考完之后。 3.若试卷发给考生后才发现,对非试卷科目所属专业考生,则应立即回收试卷,将试卷原样装入试卷袋中后上报主考,由主考(或会同上级派出的巡考人员)清点、封装被拆封试卷,上述步骤完成,确认试卷无泄密可能后,放行该部分考生,对试卷科目所属专业考生,应做好考生的思想工作,在完成该科目的考试后,采取隔离措施到广东开大全部该科目考完之后放行。 4.广东开大通过考试指挥系统及短信通平台等渠道发布信息,并通过考务Q群或电话通报沟通考试信息。 |
Ⅰ级 |
启用备用卷应急考试 |
1.对国家开大试卷,按照国家开放大学的指令进行操作。上下级之间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传递考试信息。对省试卷按省校指令进行。 2.广东开大考试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研究决定应急考试方案,指导和督促组织实施。 3.各考点对原订试卷进行封存和妥善保管,等候下步处理。同时,做好对考生的安抚和解释工作,以及更改考试时间和启用备用试卷考试的准备,包括应急印刷或领取备用试卷等。 4.考点要密切关注省校有关考试信息的发布,严格按照指令要求组织实施备用试卷的考试。 5.广东开大通过考试指挥系统及短信通平台等渠道发布信息,并通过考务Q群或电话通报沟通考试信息。 |
Ⅱ级 |
试卷因命题与教材版本等原因,引起考生闹事 |
发现后立即将详细情况报广东开大教务处。考试领导小组视影响范围决定处理办法,并确定补考时间。考点做好考生安抚和思想工作。 |
Ⅱ级 |
发现试卷因命题、校对印刷等原因造成的重印、漏印、版面页码错乱或卷面总分不够100分等 |
1.发现后即与广东开大教务处联系。 2.由广东开大教务处考务科查试题原稿,勘误后视情况决定处理意见。如错误不严重、不致影响考试的,立即把勘误通知各考点,继续考试,视所耽误的时间补齐考生的考试时间;如印刷错误严重致影响考试的,思想工作,安排补考;考点做好考生的安抚工作。 |
Ⅱ级 |
试卷袋标考核方式与文件不符 |
由广东开大值班教师核定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发生更动的,立即通知到各相关考点。 |
Ⅱ级 |
在考试期间,媒体获报到考场采访 |
请其暂时驻警戒线外,上报校长及主管校长,同时请学校办公室出面接待。 |
Ⅱ级 |
因试卷包装失误,造成试卷不够规定的份数(包括缺少插页)或试卷被损坏。 |
1.先用缺考考生的试卷更换补损坏的试卷,然后用备用卷如数补齐。 2.记住事情发生和处理完毕的时间,研究决定补齐考生所耽误的考试时间。 |
Ⅱ级 |
发现考生利用通讯设备舞弊 |
1.监考员立即收缴作弊考生的通讯器材,将其带往教务办公室进行查询,并上报考点负责人。 2.属个人作弊的,各校按照《考生违纪处罚规定》处理;属集体作弊的,速报广东开大教务处。 3.广东开大教务处速报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理方法。 |
Ⅱ级 |
考试过程中考点突然停电 |
1.各考点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 2.如果停电不影响考生考试,考试应正常进行。 3.如果停电影响考生考试,应立即启用备用电源,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4.如果属于区域大面积停电,各考点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认恢复供电时间。并在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做出以下决定:该次考试延时;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另找时间举行该科目考试。 |
Ⅱ级 |
考试过程中考试机出现死机、断电、病毒或软件故障,或者局域网出现中断、病毒和软件故障等 |
1.各考点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 2.考点主考统一指挥,立即安排考生在备份机上进行考试,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 3.如无备份机,则立即向广东开大教务处报告,同时做好情况记录,广东开大教务处视影响范围决定处理办法。 |